日前,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公布了今年11月份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调查统计情况。数据显示,1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由10月上涨0.2%转为下降0.4%,同比由10月下降0.2%转为持平。
我市CPI环比下降0.4%,主要受服务价格季节性下降影响。服务价格下降0.7%,其中其他住宿、宾馆住宿、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和旅行社收费价格分别下降33.8%、11.8%、16.5%、10.9%和9.0%,合计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25个百分点。在“双11”电商节活动优惠期间,家用器具和文娱耐用消费品价格分别下降2.3%和0.4%。因市场供应充足,与居民生活“菜篮子”息息相关的食品价格下降0.3%,其中鲜果、猪肉和虾蟹类价格分别下降4.1%、3.5%和3.3%;部分地区因降雨降温影响鲜菜生产储运,鲜菜价格上涨5.3%。
我市CPI同比持平。其中,食品价格由10月下降2.9%转为上涨0.3%;鲜菜价格由10月下降8.2%转为上涨16.3%,为连续下降9个月后首次转涨;鲜菌、虾蟹类和海水鱼价格分别上涨19.7%、7.7%和5.9%;猪肉和鸡蛋价格分别下降10.5%和6.3%,降幅均有收窄。服务价格下降0.2%,其中网络文娱服务、旅行社收费和自有住房价格分别下降10.3%、6.3%和1.0%。家用器具和服装价格分别上涨4.8%和0.7%,金饰品和铂金饰品价格涨幅分别扩大至62.2%和47.2%。另外,燃油小汽车和新能源小汽车价格分别下降3.0%和0.7%。
(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 通讯员 陈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