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厦门中院获悉,近年来,厦门中院坚持改革先行,用制度创新推动司法提质增效。五年间,小额诉讼适用率从6.8%跃升至34.25%,推进14项综改任务全部落地,形成5项全国首创经验、23项全国复制推广经验……亮眼的数字,折射出厦门中院紧抓“公正与效率”助推平安建设的实效。
据介绍,抢抓厦门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厦门中院将改革作为突破口,牵头推动14项司法综改任务全部落地,出台制度文件36份、打造24个应用场景,在要素式审判、非诉行政审查、涉税审判等领域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成果。
在降费改革牵引下,全市法院全面推广小额诉讼、“两状”示范文本、要素式审判等机制,小额诉讼适用率由年均6.8%提升至34.25%,实现大量纠纷“快审快结”,且无一件进入再审,实现“更快、更简、更优”的办案效果。
在支持基层治理方面,我市两级法院畅通“两违”案件非诉执行机制,使此类案件进入法院执行同比下降近50%,为市域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厦门中院还参与推进《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立法,对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集中开展听证调查,完成从制度构建到司法实践的关键跨越;办结全省首个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厦门中院围绕以涉外、涉台、知识产权、金融、涉税、破产、房地产为重点的“7+X”专业审判格局,推出18项协同机制、35项创新举措,让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走得更稳更实。
“改革增动能,专业强支撑,近年来我们持续推动府院数据互通,升级智慧执行、破产重整协同工作平台,提高办案标准化水平,让司法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厦门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锚定平安厦门建设目标,把改革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为厦门在更高水平上建设平安城市贡献司法力量。
(厦门日报记者 张珺 通讯员 厦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