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评审结果,厦门在内的20个城市入围,可获得中央财政计划补助。
其余19个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唐山、包头、大连、哈尔滨、苏州、温州、芜湖、济南、郑州、宜昌、长沙、广州、海口、宜宾、兰州、西宁、乌鲁木齐。
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两个方向。城市更新重点样板项目包括四类:一是城市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二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等;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治理、综合杆箱、危旧桥梁、机械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四是历史文化街区、老旧片区、绿地开放共享等既有片区更新改造,注重文化、旅游、餐饮、休闲娱乐等一体打造,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机制建设包括三类:一是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二是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三是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中央资金可用于上述三类机制建立过程中的相关支出。
(海西晨报记者 王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