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制约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厦门市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日前发布,构建从创新研发到成果转化、临床试验、检验检测、注册上市、推广应用等关键环节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若干措施》包含20条措施,自2025年4月29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若干措施》指出,要发挥重大创新主体引领作用。支持生物医药领域创新联合体策划和承担市科技重大项目,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争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分中心,汇聚全国高校生物医药领域优势科技成果在厦转化。要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根据公共服务需要进行设备更新的平台,按规定给予新增设备投入30%,最高500万元补助。要推动医疗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协同开发精准诊疗方案与新型医疗技术,支持“创新联合体+创新中心+基金+产学研协同基地”的医产学研融合发展与成果转化新模式。
要构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共享平台,以市卫健委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实验室为载体,建立跨机构、跨行业的“数据超市+数据沙盒”健康医疗数据安全共享机制,打造健康数据隐私计算与数字产品安全应用平台,推动医企协作,联合研发新产品,建立基于真实世界的安全性评估体系。
《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大新优药械医保支付支持力度,加快新优药械入院应用,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优化新优药械入院流程,缩短入院时间,取消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总品种数限制。要支持创新产品应用研究与推广,支持医疗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创新药械应用研究项目,进行上市后评价、真实世界疗效评价等研究。要完善公立医院考核机制,建立医院使用新优药械的评估反馈和奖励补助机制,按照年度使用新优药械总金额的5%对医疗机构进行奖励,每家医疗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若干措施》要求加强优质金融供给。发挥总规模超过100亿元科创风投基金群、科技创新专项增信子基金作用,支持生物医药企业获得各类融资。引导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加大对生物医药企业的投资力度。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出海,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障,支持生物医药企业赴境外参展,支持上线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按规定予以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参展费用、广告推广费用补助。
(海西晨报记者 钟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