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申报了,申报要求及具体申报材料可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8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根据要求,申报设立省级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所有基本条件: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驻厦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创新性的科研项目;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能为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竞争力的薪酬。
申报按隶属关系(即单位注册所在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步骤进行,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属区人社局、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其中市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市人社局。
(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