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家涉海企业因服务费支付问题对簿公堂,厦门海事法院创新保全手段,促成了调解,实现了全案履行。
福建某海运工程公司(简称“工程公司”)拖欠泉州某拖轮公司(简称“拖轮公司”)的作业服务费114万余元,拖轮公司起诉,要求工程公司支付作业服务费,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得知账户被冻结后,工程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尚存在未厘清的债权债务关系,才想尽量推迟付款。
厦门海事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对付款金额无异议,但对付款方式意见不一,工程公司要求解除银行账户冻结后再付款,拖轮公司则担心提前解除保全收不到钱。
厦门海事法院决定创新保全应用方式,将被告提出的解冻后履行,替换为诉讼程序中扣划履行,并作为调解内容写入协议。即被告将欠付作业服务费等汇入银行后,由法院依法划转支付给原告。此举既消除了原告的顾虑,也对被告合法利益进行了最大化保护。最终,全部案款兑现完毕,双方冰释前嫌,实现圆满解纷。(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王岩 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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