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四部门昨天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12条措施,特别指出,支持各地面向师范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人才开展专项公开招聘;但是,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指出,这主要是为加大优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急需紧缺人才补充力度而制定。
厦门日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今天有解读。
《若干措施》摘要
在保障教职工编制供给方面,明确各地要依标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并充分考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等附加增编因素。
在科学谋划师资配置方面,提出每年度补充的中小学相关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其中音体美教师原则上应不低于15%。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地区,可按照“同条件、等比例”原则设置男女岗位。
在扩大教师补充渠道方面,亮点是:明确各地可将本地紧缺学科教师纳入急需紧缺专业目录,通过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等方式招聘。
在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方面,提出要落实市县招聘教师自主权,2022年起,省里不再统一组织安排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不过,又指出,省里每年提供一次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各地可视需要使用笔试成绩。
此外,《若干措施》还对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和规范有序推进实施方面做出规定。(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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