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至12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已开始申报,申报期截至本月底。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纳税人纾困解难,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内的房产和土地,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持有的房产和土地,免征2021年9月至12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将惠及全市近5000户企业。
此次房土两税免征优惠申报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厦门税务部门对上述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无需办理审批手续,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从提交申请到享受减免全程“一趟不用跑”。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纳税人仅需在本月底前登录厦门“电子税务局”,对相应房土两税税源减免税信息进行维护和确认,点击申报即可享受房土两税减免优惠。(海西晨报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吴雅菁 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