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设立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由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专门合议庭或审判组、工作组共同组成,专司涉未成年人案件。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86件;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134人,其中免予刑事处罚3人、适用缓刑49人,免缓刑适用率38.8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78人,占生效判决的58.21%。法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昨日,海沧区人民法院、翔安区人民法院等也设立少年法庭。海沧法院昨日还举行“助力困境儿童·共筑美好未来”助学活动,利用“雨露基金”为困境儿童发放助学款。“雨露基金”由法院的台胞陪审员和法官共同捐款设立,专项帮助法院现有案件涉及的困境儿童。(记者 陈佩珊 王晓萍 刘小贵 通讯员 厦法宣 海法宣 翔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