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行政机关欠民营中小企业货款的案件,行政机关被判还钱。
此前,外地某县卫健委向厦门某机电公司购买了一辆体检车,支付了十来万的首期款,仍有32万元的尾款未支付。2019年,该机电公司向法院起诉该县卫健委,法院判定被告人应偿还欠款。
判决生效后,该县卫健委迟迟未偿还货款。为此,机电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态度,日前,该县卫健委将全部执行款项打入了海沧法院指定银行账户。(记者 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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