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通过税务人员的线上辅导,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计陈秋霞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成功开具了我市第一张水土保持补偿费正式税票,费款为3.16万元。这标志着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内的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在厦门成功划转。
财政部2020年12月4日印发《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使用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陈秋霞说:“以前缴费得去银行办理,现在划转给税务局征收,只需在网上点一点,很快就搞定了。”据悉,厦门市税务局会同财政、生态环境、水利、人防等部门做好业务衔接,实现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的互联互通,简化申报流程。(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