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便是黑恶犯罪受到惩罚之时。自2018年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厦门法院坚决“亮剑”,依法审理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1件、683人,“保护伞”案件9件、11人,没收4名首要分子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财产刑合计6659.5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248.42万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厦门市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黑社会组织重刑率62.96%
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一个都不能放过,惩处绝不手软。截至今年10月份,厦门法院一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1件、683人,审结76件、648人;二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6件、511人,审结生效42件、468人。其中,一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108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68人,重刑率达62.96%;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71件、54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8人,重刑率达21.85%。
开设大视频法庭“云审判”
今年针对疫情防控问题,厦门法院驻市第一、二看守所建成两间各近30平方米的大视频法庭,专门用于黑恶案件审理,通过“云审判”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开展。
对于群众关注的工程建设、医疗美容、资源生态、小区物业等黑恶势力高发的重点领域进行整治,精准施策,提升打击效果。如湖里法院审结厦门市首起医疗领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翔安法院严厉打击“酒霸”“沙霸”“村霸”等民生领域欺行霸市现象,思明法院集中审理一批“套路贷”案件。针对近年多发的互联网恶势力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先后审结裸聊敲诈、“软暴力”催收高利贷等案件,净化了网络空间。
首创涉黑案件异地审理
为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公正审判,增强审查监督,有效防范干扰,厦门法院首创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异地管辖,将犯罪地与审判地分离。如在海沧区实施违法犯罪的颜小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湖里法院进行审理。
另外,厦门法院还健全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重大涉黑恶案件均由院庭长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加强把关指导。全市法院院庭长参与审理涉黑恶案件48件,占该类案件数的59.26%。
创新刑事案件“双审查”
厦门法院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掀起“拍蝇拆伞”之势。全市法院先后审结“保护伞”案件9件、11人。针对一些黑恶势力操纵基层“两委”选举并利用当选后的权力横行乡里问题,严厉惩治“村霸”恶行,先后惩处该类案件9件、11人,净化村居政治生态。如以集美区后溪镇陈井村党支部原书记陈良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贿选当上村干部后,强揽马銮湾生态修复工程、垄断该工程地界内的柴油经营业务,先后多次实施强迫交易、阻挠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集体贪污880余万元、受贿110万元,被法院依法严厉惩处。
厦门法院还创新了刑事案件“双审查”。办理刑事案件时,既审查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也审查被告人是否涉及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对此,市中院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建立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工作机制的办法》,建立“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的直线移送机制,畅通移送渠道,简化移送程序。全市法院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68条,向监委提供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数据200条、移送涉“保护伞”线索27条。
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命脉
厦门法院不断加强“打财断血”工作,形成了以“查、处、定、判、执”为主要手段,贯穿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全链条”清财机制。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审查涉案款物是否查扣到位,是否还有可能存在的遗漏财产,为后期的判决执行打下基础。同时,准确把握涉黑恶财产定性,明确“黑财”认定范围,依法保护合法财产,切实加大财产刑判处力度。
对黑恶势力财产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财产的调查取证,循线追查、扩线深挖,解决“黑财”证据方面的问题。成立执行工作专班,开展“黑财”专项执行行动,开辟“绿色通道”,用足用全划扣、拍卖、腾退等执行手段,充分提高执行效率。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法院依法对4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财产刑合计6659.55万元,查明并没收、追缴违法所得5248.42万元,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达6528.92万元。(记者 张玲玲 通讯员 陈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