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翔安区马巷镇琼头社区宫山片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责令前述土地内已建成违法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于2020年10月25日前,主动前往设置于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琼头派出所的专项整治组,如实申报、登记本人实际占有违法建筑物的建成时间、土地或违法建筑物的出售人,以及成交价等基本信息,主动签署《交付拆除违法建筑物承诺书》,将违法建筑物完整交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予以拆除。
限令以盈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于2020年10月25日前,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犯罪所得,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否则,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2020年10月25日前,如实申报、登记并主动签署《交付拆除违法建筑物承诺书》的违法建筑物实际占有人,行政执法机关将视同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依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予以统筹处理;对违法建筑物实际占有人拒不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实申报、登记,拒不签署《交付拆除违法建筑物承诺书》的违法建筑物,行政执法机关将视为无人认领的违法建筑物并依法予以拆除。此类违法建筑物实际占有人在不能享有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相关政策的同时,还必须全额承担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恢复土地原状的费用。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马巷镇人民政府号召琼头社区的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举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积极提供个别违法建筑物实际占有人,假冒他人名义,非法购买土地违法建设建筑物或直接购买前述土地内违法建筑物的线索和证据,本辖区公安机关和人民政府在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的同时,将对提供重要线索,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的举报人,将予以3000元-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电话:7620110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