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近年来,同安区结合本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紧扣村(居)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紧盯村(居)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实践村(居)巡察,将巡察监督“探头”延伸至村(居)“神经末梢”,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近期,同安区正在开展第四批对18个村(居)的专项巡察,力争2021年春节前完成村(居)巡察全覆盖任务。截至2020年7月,同安已巡察76个村(居)级党组织,村(居)巡察覆盖率53.9%,目前已反馈问题1116个、立行立改问题9个、督促建立完善制度9项,移送司法机关20人、党纪处分5人、清退各类违规违纪资金668.7万元。
以巡察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为抓手,同安区促进辖区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贴实际 推进巡察全覆盖
今年4月,同安区委第二批村(居)专项巡察组在进驻汀溪镇开展巡察时,发现汀溪镇路下村原书记私扣村民《房屋建设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问题后,立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启动快查快处机制,迅速查清事实,将积压在村干部手里前后15年的71户证件及时发还给村民,相关人员也被立案查处。
为推进巡察与审查调查无缝对接,提高巡察效果和震慑力,同安区用好“一巡一指定”创新机制,区纪委监委每轮指定一个纪检监察室对接巡察组,对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的证据比较扎实、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快速查处。
据了解,在村(居)巡察过程中,同安区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打好巡察监督“组合拳”。通过采取对个别重点村(居)机动式巡察、巡镇(街)延伸巡察村(居)、村(居)专项巡察,以及在市对镇提级巡察时,同步开展市区联动巡察村(居)等方式,稳步推进村(居)巡察全覆盖。为确保巡察不偏移、不走样,同安区委巡察办还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加大对村(居)巡察工作日常督导指导。
突出重点 聚焦老百姓关切
在巡察监督过程中,巡察组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职责定位,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找准主要问题及问题的主要方面,有效推动问题解决。
去年12月,在首批村(居)专项巡察中,巡察组发现莲花镇罗溪村等5个村,在同安区纠风办2011年12月已明文禁止向建房村民收取建房捐资费用后,仍然违规收费48.27万元的问题。经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意后,巡察组立即下达立行立改通知,责令镇党委牵头组织各村立行立改,及时退还违规收取款项。今年4月,在第二批村(居)专项巡察推动下,汀溪镇共清退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征地补偿款等91.17万元,收回重复发放村干部离任补贴79.54万元,追回拖欠村集体承包款55.1万元,并正在采取法律途径追讨拖欠村集体的40多万元承包款,让转移隐藏至村(居)的“四风”问题曝光,让“吃着碗里又夹着锅里”的人员被揪出,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得到维护。
老百姓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就是巡察监督的重点,巡察一经发现,就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缩短问题处置周期,强化巡察震慑效果,增强巡察威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运用成果 做好后半篇文章
在巡察监督中,同安区注重边巡边改,用好巡察成果,对发现的问题综合研判、分类甄别、分流处置、精准施策,确保问题整改及时高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对于发现的“通病”问题,善于组织梳理,确保镇(街)、村(居)针对性抓好巡察整改和推动未巡先改。今年4月,组织对巡结的46个村(居)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村(居)级党组织建设等突出问题,共梳理了四个方面16个共性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并通报给各镇(街)和相关区直部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同时,巡察成果也为区委区政府正在推进的村(居)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决策提供参考。
在巡察推动下,同安区委还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组织“1246”工作机制,出台了《村“两委”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从加强村级党的领导和强化依法自治上压实村(居)“两委”认真履职、依法履职,激励党员干部担当有为。各有关部门也在督促下纷纷推进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巡察监督形成长效影响。(记者 卢漳华通讯员 杨怡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