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市政园林局、市燃气中心通过本报公布我市7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2020年第二季度信用评价情况,为使用瓶装燃气的市民用户在选择供气企业时提供参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在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燃气行业,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是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基础,也是行业良性发展的关键。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市政园林局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燃气行业管理机制,通过信用评价手段促进企业自觉履行供用气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燃气用户和场站、设施设备的安全。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市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表示信用优秀,B表示信用良好,C表示信用较差。
根据我市2020年第二季度瓶装燃气信用评价结果,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厦门同安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厦门同气燃气有限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B,厦门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和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C。(记者 吴海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