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超市购物后,在自助结算时故意漏扫条形码。她以为无人知晓,没想到一时贪念给她带来三个月刑期。近日,漳州芗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8月份的一天,朱某前往漳州市区一家超市购物,结算时,发现结账区是通过扫码付款自助结算的,而结账区无人看守,于是她起了贪念,在扫码结算时故意漏扫一些商品。尝到“甜头”后,朱某心中暗喜,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她经常前往该超市购物,并以漏扫条形码的方式作案7次,所盗物品累计价值800多元。案发后,朱某主动投案,并赔偿了超市的全部损失。
法官提醒,为了方便顾客结账,很多大型超市都安装了自助结账设备,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应自觉遵守自助结账的规则。同时,超市经营者应增强防范意识,在自助机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清点货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