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出台后,厦门市政集团旗下的厦门水务集团和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立即贯彻执行,对工业和一般商业企业用水用气给予价格优惠,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轻装抗“疫”,加快复工复产,共克时艰。
厦门水务集团将对工业和一般商业企业2020年2月至3月的用水,在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基础上给予0.8元/吨的优惠(优惠后按1.8元/吨收取),并免收2020年2月至3月的城镇污水处理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向水务集团提出申请并办理水费延期缓缴手续,即2020年2月、3月发生的自来水费在2020年4月30日前缴纳(水费缓缴申请手续详见水务集团官方网站)。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将对工业和一般商业企业2020年2月13日至4月12日的用气,给予0.2元/立方米的优惠,其中,对日均用气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在2020年2月13日至3月12日期间的用气,按照全省政策给予0.3元/立方米的优惠(单家优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厦门华润燃气可为其办理2020年2月、3月气费的延期缓缴申请手续。(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叶珏 沈曼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