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张贴腾房公告后,案外人不仅将公告撕毁,竟还想擅自搬离屋内物品。昨日,福建法院开启“夏日风暴”集中执行统一行动,指挥长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全省各级法院发布统一执行命令,并通过网易直播、单兵系统、会议视频等方式连线至各执行实施现场。
“是石某(化名)让我去现场搬离东西的,公告上面也没有写明不能撕啊!”案外人刘某(化名)得知自己将被拘留15日后,戴上手铐的他不断叫嚣,并质疑自己为什么不能撕毁法院张贴公告。
这是一起由《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仲裁案。2015年11月26日,申请人某运营公司将五缘湾运营中心的房屋租给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均为化名),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将房屋交付给被执行人使用,但被执行人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向申请人支付租金。多次催促后,仍旧不搬迁也不支付。
对此情况,申请人遂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某科技公司应将租赁房屋返还给某运营公司,并支付拖欠房屋租金175600元。2019年5月21日,厦门中院对该房屋张贴腾房公告。6月5日,案外人刘某来到涉案房产处,将腾房公告撕毁,并进入房产欲将某科技公司放置于该房产内的物品搬离,后因物业保安阻止未能得逞。
昨日上午9点半,执行干警们来到刘某所在的办公场所,依法对刘某实施拘留15日。由于暂时查不到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下落,随后,执行干警们前往案涉房产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将房屋交还申请人。(厦门日报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厦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