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7年10月开始试点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消费已逾12万笔,总金额超3亿元。
据介绍,我市公务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单位卡以行政事业单位的名义开立,无法用于刷卡消费,可用于单位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的代扣代缴;个人卡则是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既可用于公务支出,也可用于个人消费,职工个人作为持卡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全市共办理单位公务卡逾400张,个人公务卡超38000张。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的报销全程都在财政部门一体化系统的监控下进行,实现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使公务消费公开、真实、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