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5日讯 6年时间共贩卖危险化学品1600余万元,近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对两家公司及公司负责人赵某、施某提起公诉。
赵某和施某都在这两家公司任要职,2006年至2012年期间,在他们二人的操作下,2家公司非法购进环氧树脂等3种危险化学品,转售牟利。一家公司非法经营数额共计300余万元,另一家则高达1300余万元。今年5月31日,赵某和施某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两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施某、赵某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责。由于涉案金额大,交易次数多,检察院光是移送到法院来的案件材料就达数千页,摞起来将近一米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