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厦门市湖里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胡建荣一早就到区纪委组宣部提交了本组纪检干部的《党员干部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自查自纠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作出了明确的纪律处分规定,划出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作为纪检干部不仅要带头抵制,更要严格执纪!”胡建荣表示。
近期,湖里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思想和日常言行,按照党规党纪要求,深入查摆问题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党性、理想信念和“四个意识”,坚决遏制封建迷信错误思想侵蚀。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党员干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全程纪实留痕。自查自纠主要围绕:是否存在参加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团体的现象;是否存在占卜算卦、求签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是否在办公场所摆放迷信用品、书籍、装饰物等;是否存在宣扬迷信活动的言论等。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湖里区还通过摸底排查、发动社会监督、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参加封建迷信团体和邪教组织等现象。
截至目前,湖里区参与自查自纠活动的党员干部共有3960名。经各单位自查,未发现有党员干部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违纪行为。
下一步,湖里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掀起“大学习”热潮,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加强理想信念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约束、监督,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抵御腐朽和封建思想的堤坝。
“党员干部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暴露出‘价值迷失’和精神‘缺钙’,是与党规党纪相背离的!”湖里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对于党员干部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党规党纪予以严肃处理;对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重视、不认真,甚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讯员 翁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