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同安交通执法大队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称闽D00××牌大客车并无营运资质,却每个工作日早上7时30分左右运载某公司员工经海翔大道抵达同安并获取报酬。
经过几天的勘查分析和部署,同安交通执法大队于10日上午在该车进入厂区前将车辆控制住。调查得知,该车隶属于厦门缤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该车租赁给工厂用于员工接送,运费为650元/天。现场检查中发现,厦门缤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汽车租赁许可,但是闽D00××客车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或《租赁汽车证》。执法人员开具法律文书,并将该客车暂扣。(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