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21日讯 厦门多部门联合布下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可逃。昨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举行《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为推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长效化,厦门将采取信用信息绑定身份信息,失信信息会被加载到市民卡中。
《实施细则》共分总体要求、加强联合惩戒、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相关制度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五个部分,共79条,涉及联合惩戒单位共65家,涵盖联合惩戒措施13大类47项。各联动单位应在2017年10月前,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
去年11月,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厦门市市民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拟于2017年6月前以新一代社保卡为载体,发行市民卡,并在智慧医疗、校园体育设施开放、公共交通等方面实现应用。对此,《实施细则》紧跟最新政策动态,明确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载到个人市民卡信息系统,使之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享受各类公共服务优惠政策。
此外,《实施细则》在《意见》和《实施意见》规定可以查询、控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规定可以查询、控制住房货币化补贴,对符合《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强制划拨住房被执行人的货币化补贴。
另外,被执行人在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以自由财产供其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情形存在规避执行的,《实施细则》将自费供子女出国留学作为高消费行为的一种类型予以限制。
《实施意见》还对一些特定行业的失信人员也做出了限制。会计师、审计师与律师、公证员等身份特殊的从业人员,如果存在失信行为对社会公众影响巨大,应具有更高的品行操守,为此《实施细则》规定,若公证员、会计师、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在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上被限制。
此外,在厦门从事港口、水路运输、船舶运输等业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限制其申请港口经营业务、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进一步限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经营业务范围。
郝勇表示,今后,厦门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责任清单及考评方案,对各单位落实联合惩戒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履行联动职责。(海都记者 张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