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6日讯 昨日,厦门交警支队通报,自8月17日至12月30日,将在厦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波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公布电动自行车的禁行路段。
超标、无牌、超员超载、违反信号灯指示、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穿行、酒驾、随意变道、超速行驶、违反禁行规定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时常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据统计,今年1至7月,厦门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26起,其中亡人12人,受伤139人,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问题。据了解,今年6至7月,厦门交警在全市查获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12829起,查扣电动自行车5004辆,电动三轮车204辆。
第二波整治行动,警方将继续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尤其是超标电动车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限行区域内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无牌上路、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超标电动车将成为严查的重点。
厦门电动自行车禁行路段
1.无牌,在思明、湖里区以外的地方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湖里区行驶。
2.在思明、湖里区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1)思明区:湖滨西路至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2)湖里区: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至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3)海沧大桥、杏林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仙岳高架、成功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