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无论是2005年前购入的第一套房,还是今年刚买下的第二套房,都得按照二套房的契税缴纳标准,缴纳3%的契税?近日,泉州市民刘先生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得知这一情况后颇为纳闷,“这么说的话,在我身上就不存在首套房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相关部门又如何解答?请你接着往下看,或许这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你身上。
遭遇:两套房产都需缴纳3%契税
2005年,刘先生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住房,面积约100平方米。由于购买的是期房,产权证得等到建设完工后,由开发商统一办理,所以交易时双方只是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备案。此后,该套房的产权证一直没有办理,直到近期才被告知,年底或能办下来。
在此期间,今年上半年,刘先生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前些天,当所有交易手续办妥之后,他来到泉州市行政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这套房是二套房,办过户时得缴纳3%的契税。”对此说法,刘先生没有疑义,然而当他咨询第一套房过户手续时,却纳闷了。
刘先生说,工作人员告诉他,2005年购买的房产,年底办理产权证时,也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同样需缴纳3%的契税。“2005年买的明明是首套房,怎么会是二套房?为什么现在两套房都被认定为二套房了?”刘先生很是不解,过户手续也暂时搁下了。
刘先生的说法不无道理,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他名下的两套房产均被认定为二套房?就此事,记者找到了泉州市住建局房管部门。一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者购买房产之后都有档案,房管部门在认定二套房时是根据档案登记情况而定,至于缴纳契税方面的问题,需咨询地税部门。
随后,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设立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按照政策规定来收费的。该工作人员解释,刘先生于2005年已经购得一套住房,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购房记录已在房管部门备案,那么他于今年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过户时,因其无法开具该套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证明,那么根据2010年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需要缴纳二套房的3%契税。
反过来说,刘先生购得的第一套住房,虽然交易时间为2005年,但是该套房迟迟未办理产权证,待今后办理过户手续时,系统显示其已经办理过一套房产的过户手续(即第二套房子的相关手续),那么该套房仍然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契税也就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缴纳。
声音:政策变化 应有相关解决办法
记者了解到,按照去年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90㎡到144㎡需缴纳契税1.5%,如果是二套房,那么不管面积多大,契税都为3%。据此,如果刘先生购买的两套房都需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缴纳契税,那么整体而言需要多缴纳1.5%的契税。
“1.5%和3%相差没多少钱,但是总觉得有点别扭,怎么算来算去都成二套房了。”对于相关部门给予的说法,刘先生如是说。在采访过程中,多位购房者及中介机构置业顾问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
一位姓李的先生说,每位购房者都希望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一来防止发生意外,二来心里头也踏实,但是实际交易过程中,因为开发商或房东的种种问题,而导致过户手续延迟一两年甚至多年的情况很常见。“从责任角度来说,这并不是我们的过失,为何要我们来承担这笔费用。”李先生认为,政策变化所产生的问题,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解决办法。
还有一位先生认为,按照两套房购房合同时间顺序来看,刘先生名下哪套房为首套,哪套房为二套房,很容易辨别和认定。他建议,税务部门能否根据购房合同上的时间,来认定缴纳契税的相应标准,或者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加强联动,统一认定结果,这种情况或许能够避免。
市区一中介置业顾问表示,二套房认定办法及契税缴纳的新标准实施还未满一年,类似刘先生的遭遇还比较少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这类因为政策冲突而引起的问题可能会越来越多。(本网记者 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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