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荐办法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厦府办〔2010〕292号)精神,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推荐参加派位:
①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厦暂住。学生父(母)在岛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
②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
③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两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④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在优先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后仍有余额的情况下,再推荐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派位:
①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厦暂住。学生父(母)在岛内实际居住1年以上。
②学生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
③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一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经以上推荐后仍有余额的,再推荐其他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具体推荐办法由思明、湖里区教育局制定,推荐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推荐办法应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张榜公布3天。
4.注意事项
获得推荐资格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应持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非厦门岛内户籍学生要求在岛内升学申请表,按照相关政策,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
思明区民办小学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第1、2、4、5、8片区的电脑派位;湖里区民办小学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第8、9、10、11、13、14、16至20片区的电脑派位。学生须在报名时选择一个就近派位片区填报,由电脑根据学生填报的片区情况进行派位,若无法被派入学生选定的片区,则由电脑随机派入其他片区。报名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核准。此类学生参加本市岛内初招电脑派位后,不得改变派位结果,原则上也不再转回户籍所在地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