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财政厅消息,2015年,山东省将下达1350万元资金支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进一步加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其中,山东用于第三批省级非遗名录等重点项目保护资金达774万元,重点保护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山东特色项目和急需开展抢救性保护的濒危项目。
用于传承活动经费289万元,支持第十个“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活动、山东省非遗传承人培训、评审第四批省级非遗名录、组织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范标准等。
用于资助传承人资金达187万元,支持312名省级非遗传承人收徒传艺;用于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补助100万元,资助5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