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7日电(蓝单)近日,为了加强“江西风景独好”品牌的推广,推动江西旅游强省的建设,江西省旅发委和财政厅联合推出《江西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真金白银”鼓励入赣旅游,接待入境游客人数排名前10位的省内旅行社可获最高20万元奖励。
据介绍,《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奖励内容包括组织入境旅游和境外宣传促销两类。
入境旅游方面,根据《办法》,若境内外旅游企业组织境外游客包机来赣,且在江西住宿时间不低于3个夜晚,每架包机往返一次可获2万元奖励;若省内旅行社在上一年度实际接待境外游客人数中排名前10位,按排名次序可获11-20万元不等的奖励;若省内旅行社在上一年度接待入境游客人数进入全省前20名,且年度增幅排名在前10位,可按等级获奖,最高达5万元。
境外宣传促销方面,在境外客源地投放江西旅游产品广告的境内外旅游企业,可按广告总费用的40%计算奖励资金,每个奖励对象每年奖励累计不超过80万元;在境外客源地大型国际旅展中设立特装江西馆并现场售卖江西旅游产品的境内外旅行社,按展位和布展费用的60%计算奖励资金,每次奖励不超过10万元。除此之外,《办法》还包括赴境外旅游促销奖励、邀请境外媒体或涉旅企业入赣踩线考察奖励等鼓励措施,全方位鼓励旅游企业开拓国际入赣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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