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长春市旅游局联合朝阳区和南关区旅游、公安、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5人,对吉林卡伦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国松旅游咨询公司两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旅行社实施了突击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位于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和亚泰大街交会处的吉林卡伦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悬挂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位于西安大路与建设街交会处的吉林省国松旅游咨询公司未悬挂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低价招徕游客,强迫购物、强制消费。执法人员向上述两家“黑社”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长春市旅游局再次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发出旅游提示:报名参加团队旅游,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认真查验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游客确定参团后要签订由旅游质监部门监制的规范化《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旅途中遇到纠纷不能达成和解时,应理性维权,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在旅游行程结束后90日内,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记者 柳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