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媒、港媒报道,台湾地区行政部门负责人赖清德11月6日敲定“一例一休”修订方向。休息日出勤加班改为核实计算,加班时数部分,三个月内不得超过138小时。
赖清德当天与民进党“立委”召开“立法行政协调会报”,讨论“一例一休”的修订方向。会后,由台行政部门发言人徐国勇转述会议共识。
徐国勇表示,休息日出勤的工时与工资,改依劳工实际出勤时间计算。其工作时间,计入每月加班时数。加班时数部分,每月加班时数上限46小时维持不变,但采取加班工时账户概念,以三个月为一期,一个月的加班时数上限可放宽为54小时,但三个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138小时。
另外,轮班制劳工更换班次间隔的休息时间仍以11小时为原则,雇主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可约定给予适当休息时间,但不得少于8小时。
至于“七休一”松绑,徐国勇说,由于有“立委”担心过度放宽会影响劳工权益,因此增加把关机制。未来若有公司、行业要调整例假,必须经过台当局主管事业机关(如交通部门、文化部门等)和劳动事务主管部门审核,经双重认定后,还要再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的同意;若公司员工在30人以上者,则还要报当地劳工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