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海域内的货轮、拖轮和施工船舶都不能在近海随意排污了!记者日前从石狮海事处了解到,为避免这些船只违规排污,我市海事部门对存在排污嫌疑的船只进行铅封。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1艘船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
船舶上的应急阀门,可将机舱内的积水和废油品直接排出船体,成水质污染。据了解,随着石狮港口吞吐量的持续增长,进出港运送船只随意排污的状况偶有出现,铅封约束了滨海船只油类污染物的排放,提高了船员、船只、船公司和关联单位维护海洋环境的认识,逐渐完成了全海域禁排的方针。目前,石狮市铅封对象包含内贸外贸船舶、对台小额贸易船、工程船只和油品船等,由受过训练的执法人员依据其排油污程度断定能否适封。期间,被铅封的船只未经许可,不得私行打开。而对于逃避铅封、破坏铅封、自行启封、擅自违法排污的船舶和船员,海事部门将依法处以上限5万元罚款。
“船舶被铅封后并不是不能排污,而是油类污染物须由岸上回收单位接收。”石狮海事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还可以通过船方的《油类记录簿》检查船舶排污情况。在《油类记录簿》上,记录着废油量和接收舱余空。船舶在靠港和回港时,都必须做好登记,以供港口监管部门检查。而一旦发现登记和实际废油量不同,那么船舶就涉嫌乱排污。
据悉,2007年,我市铅封仅限于工程船。但在近年,我市加大近海污染整治力度,排污大户的修船厂、“吃油”严重的拖轮及加油船都被纳入监管范畴。同时,为确保污染物得到处理,海事部门要求各船舶船长与有资质的清污单位签订接纳协议,保证油污不流入石狮近海。(记者 王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