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石狮市知识产权管理中心获悉,《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若干措施》已正式出台,将进一步催生石狮市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
石狮市鼓励专利产出,对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30000元/件、2500元/件、1000元/件,对获得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0元。鼓励专利产业化项目,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专利技术产品开发及其推广应用,对推动本领域技术进步及产业化水平具有特殊意义的项目,每年评选5~10个以立项的形式给予10~20万元的扶持资金。鼓励申报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或中国外观设计奖金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得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石狮市鼓励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在校学生获得国家、福建省级以上发明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泉州市级发明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鼓励专利中介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每年度为石狮市服务申请专利数量200件以上或10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知识产权体系认证,鼓励企业贯彻实施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专利权质押融资,对我市企业利用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的,按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50万元。
这些鼓励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快速释放,更加激发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推进石狮创新型城市建设。(记者 刘永红通讯员 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