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石狮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高层建筑和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这是记者昨日从石狮市消防救援局获悉的。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石狮市高层建筑和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等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通过自查自纠、抽查督改、监督执法、技防物防、社会参与等一系列整治措施,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依托闽政通“智慧消防”平台——“高层建筑”管理模块,落实“一栋一档”档案数字化管理;对高层建筑和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对排查整治任务未完成的,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将专项整治工作延长至隐患整改完毕为止。(记者 洪诗桂 通讯员 蔡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