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石狮市召开乡镇船舶纳管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乡村船舶纳管工作。市海洋发展局、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分管负责人、经办人员等参加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4月起,沿海各镇开展新一轮乡镇船舶摸排和登记工作,严格遵循“分类管理”原则,对已纳入管理的乡镇船舶进行全面排查、仔细甄别,确保船舶登记类型与船舶建造用途相符;对船舶实际用途与登记用途不符的,则重新登记或撤销登记。截至目前,石狮市共计摸排登记乡镇船舶1202艘,目前已全部完成乡镇船舶评估、北斗定位终端安装、停泊点、航行区域划定、船舶建档工作,正逐步推进船名牌制作、系统复核、审核纳管工作。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抓紧时间复核、审核数据,进一步加快乡镇船舶分类纳管工作,最大程度消除渔船安全隐患。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吴瑞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