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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实际居住 需要交物业费吗?

来源:石狮日报 2024-05-22 15:55 http://www.mnw.cn/

  房屋未实际居住,需要交物业费吗?日前,石狮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涉及物业的案件。

  黄某于2018年10月购买位于石狮某度假村的房屋一套,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对物业费的标准、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协议签订后,物业公司依约履行物业管理义务。为包括黄某在内的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然而,自2022年1月1日起黄某未能依约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水电公摊费等费用,该费用经多次催讨,黄某仍推诿未付。

  因黄某家住江西未在石狮,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案件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在互联网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线上调解。

  “我们当时买这房子是为了投资,一天都没有住过,之前都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但是越缴越觉得亏,都没有享受过物业服务,为啥还要缴交物业服务费?后面就干脆不交了。”在黄某看来,没有享受服务就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能否妥善解决既关乎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调解中,承办法官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利弊,详细说明民法典中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应当承担的义务,引导双方互让互谅、真诚沟通。

  经过一番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黄某承诺约定期限内支付物业服务公司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承办法官表示,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并非针对某个特定业主或特定房屋提供服务。虽然业主未入住,但物业公司亦为小区提供安全保障、清洁维护、绿化养护,对公共设备、基础配套设施进行管理、维护,支出了必要的费用,业主不得以未入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作为物业公司,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范围、项目及标准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定期对公共维修基金、公共收益的收取及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同时也应合理恰当行使合同权利,及时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王情娟)

原标题:房屋未实际居住 需要交物业费吗?
责任编辑:凌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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