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猫头鹰停在我家门口。”6月17日中午,李先生提着一个鸟笼,来到安溪县公安局尚卿派出所。
据悉,李先生家中飞来一位特殊的“客人”——一只猫头鹰幼崽,估计是受伤了,飞不起来。考虑到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不知伤势如何,民警立刻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请他们为猫头鹰进行专业救治及照料,待伤愈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请广大群众自觉保护,如发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不要伤害或者抓捕它们,应及时报警或者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记者洪亚男通讯员谢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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