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五加二”工程的意见(修订)》出台,与2015年版最大的不同,就是“五加二”工程的对象由受助对象由农村困难纯女户延伸到全市困难纯女户,受助面更大,人数增多,标准提高。
今年,市委提出的“民生提档年”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这个精神,加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原有的部分计生惠民政策与群众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与最新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政策导向作用减弱,财政资金未能发挥最大效益。为了提高帮扶项目的精准度,拓宽帮扶对象范围,减少部分帮扶项目工作环节,石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石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五加二工程”的意见(修订)》(狮人口领发〔2015〕3号)再次进行修订,进一步促进计生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学有所助”“弱有所扶”“住有所居”“失有所助”“权有所维”,持续传递党和政府对计生家庭的暖心工程。
计划生育家庭“五加二”工程指安居工程、致富工程、成才工程、保障工程、亲情工程、奖励工程、维权工程。
此次修改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安居工程:受助对象由农村困难纯女户延伸到全市困难纯女户;进一步规范、明确项目实施类型和流程,其中救助类型分家庭自建类(含新建、翻建)、安置房安置类、个人购房类、房屋修缮类等。
成才工程:受助对象由符合条件的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延伸到全市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子女。
取消义务教育至高中阶段(含中专)分阶段补助学杂费的普惠性政策,改为高中阶段(含中专)毕业后的一次性普惠补助+精准扶贫。修改后资助对象分为两类:鼓励符合条件的纯女户女儿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至高中阶段(含中专)学业,待毕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家庭遭受重大病灾的贫困户、父母双亡的或单亲家庭的子女,可按程序申请减免义务教育阶段至高中阶段(含中专)的学杂费。
增设大学生奖学助学。实行奖优和扶贫相结合,对贫困生实行全程资助。修改后资助对象分为三类:一是保留对符合条件的纯女户女儿当年度考上公立大学的普惠政策;增加奖优,即符合条件的纯女户女儿当年度考取“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前10名,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增加扶贫,即当年度参加高考考取公立高等院校的低保户、家庭遭受重大病灾的贫困户、父母双亡的或单亲家庭的子女,由市计生协会认助一定名额,每人每学年5000元,认助4-5年计2万元或2.5万元。
致富工程:受助对象由农村困难纯女户延伸到全市困难纯女户、计生困难家庭及计生特殊家庭。
保障工程:受助对象由全市农村常住户籍人口延伸到全市常住户籍人口。取消低保提升金。我市原有低保提升金金额较低,而如今,我市奖励扶助金帮扶对象已涵盖原有低保提升金帮扶对象,且补助标准更高。同时,明确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资金的帮扶对象范围;明确计生特殊家庭大病保障水平项目的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免费提供计生技术服务项目,增设对实施人工辅助生育及采用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给予补助。
亲情工程:将紧急救助项目纳入亲情工程范畴,进一步明确救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增设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的计生家庭,其父母患恶性肿瘤相关疾病的或其子女患先天性有关疾病的,或经多次手术,费用高昂,因病致贫的,可参照执行。
奖励工程: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奖励扶助金标准。修改后,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城镇夫妻、农村男方年满55周岁,农村女方年满50周岁,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属低保对象的,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
维权工程:受助对象由农村计生困难家庭延伸到全市计生困难家庭。
市计生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受助对象如有不了解的,可向各镇(街道)有关人员咨询,确保新政策落实到位。
(记者许长财通讯员蔡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