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巡河,这里垃圾成堆;5月28日核查,问题得到整改。5月29日,石狮市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石狮河长制”发布两组对比图,对此前“河长+法官+检察官+警长”首次联合巡河行动中,发现的南低渠上游河岸、奈清水库库区周边两个点位堆放垃圾问题进行通报,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有反馈,巡河护河形成闭环管理。
南低渠河岸垃圾、奈清水库周边建筑垃圾整治前后对比
“公检法河”,联合巡河!今年3月25日,石狮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法院、市河长办首次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先后前往奈清水库(厝上溪)、大厦溪、南低渠等地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涉水涉河违法行为,形成合力、督促解决。4月9日,上述四个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建立“河长+法官+检察官+警长”长效沟通协作机制。其中,石狮市河长办、石狮市检察院建立了“每周一巡河”工作机制,由双方共同商定每星期的具体巡河安排,加密巡河活动频次,加大涉河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喂,陈检察官,您好。我是石狮市河长办小邱,我们这个星期联合巡河时间能定在……”“好的,到时候在约定地点见”。这是今年4月初以来,石狮市河长办小邱与石狮市检察院陈检察官的经常性电话对话内容。5月28日,在石狮市河长办联合石狮市检察院开展的巡河活动中,双方对首次巡河后石狮市检察院发出的关于奈清水库和南低渠等个别部位存在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的2件检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都完成整改闭环。除此之外,双方还现场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类似问题返潮。
据悉,今年石狮市河长办联合石狮市检察院已开展巡河活动7次,石狮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回复2份,其他正在抓紧整改中。
(记者林恩炳通讯员蔡晓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