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我市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业等正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复产,公共活动场所也陆续重新开放,一些群众开始放松警惕,甚至在外不戴口罩,扎堆聚集,大大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
新冠肺炎病毒隐蔽性和传染性极强,自2月10日复工复产以来,各地已先后发生10余起聚集性感染事件。我市市场经济十分活跃,近期日均流入外来人口达万人以上,疫情防控工作压力较大。在此,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新老市民:不可心存侥幸,不能掉以轻心,务必严阵以待,坚持非必要不出门、出门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不聚集不聚餐;严格落实“红事”停办、“白事”简办要求;如果您已开工开铺开业,请务必要落实好防控防护措施,抓好生产运行、员工健康和生活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特别是要积极配合做好来石流动人口管理:一是主动落实“双重申报”,流动人口本人和提供居所的业主,要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居住地村(居)如实申报;投靠亲友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申报。房屋租赁中介要配合村(居)开展排查和登记,并对租客测量体温,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村(居)。二是自觉配合健康管理,来石14天内的流动人口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实施分类健康管理。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地区的来石人员,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三是切实承担应尽责任,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管理人、出租房东、出租单位和提供宿舍的企业,对居住人员信息必须主动如实申报,开展全覆盖的防疫宣传和场所清洁消毒。对不如实申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近期,我市已查处出租房业主未按规定申报案件13起。四是及时报告可疑症状,居家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的人员一旦出现咳嗽、发热、乏力、胸闷、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当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由市总医院妥善收治。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