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已经开始,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可申请补助。
据了解,此次创新券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在研发过程中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购买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检验检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技术数据分析等科技创新服务的费用,以及大仪产权单位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的设备维修、测试技术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费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已实际支付的上述各项费用合计应分别不低于2万元、0.2万元,可依实际数的50%内申请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额度不低于1万元不超过20万元,创客补助额度不低于1千元不超过3万元。(记者林本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