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石狮市民政局获悉,2019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于近日启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申请进行等级评估。
据介绍,凡2017年9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且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满5年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3年,需要晋升等级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未参加2017、2018年度年检;2018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2017、2018年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2017年至2019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需要注意的是,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3年,需要晋升等级的社会组织,在未建立党组织前,不予晋升。
评估工作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实行分类评估,评估指标采用1000分制,最终评估得分900分以上,为5A级;899分—800分,为4A级;799分—600分,为3A级;评估得分为599分及以下的不予以评级。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与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年度检查等工作相挂钩。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可以优先承接政府的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和获得政府奖励,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简化年检程序。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A级社会组织3家、4A级社会组织17家、3A级社会组织20家。从2018年起,对获评5A、4A等级的社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记者林富榕通讯员林涌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