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18年1~4月经济运行情况的通报》显示,前4月全市累计实现限额以上商业销售额331.3亿元,增长26.8%,增幅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3.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7亿元,增长17.4%,增幅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8(采用泉州市数据),同比上涨1.8%,涨幅与去年1~4月持平。消费品价格指数101.6,服务项目价格指数102.1。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类同比上涨2.1%,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0.7%,环比下降6.1%,与去年4月份比下降13.6%;衣着类同比下降1.4%;居住类同比上涨2.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同比上涨3.1%;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上涨0.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同比上涨2.6%;医疗保健类同比上涨2.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同比上涨1.2%。(记者 杨朝楼 通讯员 孙秋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