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时,除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人大常委会工委报告、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外,同时结合议题主要内容,确定每次的中心发言人。”记者近日获悉,《石狮市人大常委会中心发言人制度》已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自2014年实施中心发言人制度以来,取得较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针对性和主动性,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心发言人制度进行完善。《制度》明确,每个审议议题确定中心发言人3~5人,中心发言人优先考虑对议题审议比较熟悉、具备一定业务(专业)知识、能公道客观评价的工委委员和人大代表。被确定为中心发言人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调研、检查、视察活动;围绕议题自行加强学习思考,采取走访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提前做好发言准备;紧密围绕议题发言,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坚持讲实话、举实例、出实招、求实效。(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卢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