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落实全域城市化发展战略,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我市日前出台了《石狮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及《石狮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7年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实行环卫作业一体化,加大农村治理力度,其中,我市今年将有27个行政村实现垃圾治理常态化。这些村将参照市级道路“1+N管养”模式,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打捆委托保洁公司承担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立面小广告清洗、沟渠水塘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等。
根据2017年工作方案,我市在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增加预算200万元,另加泉州市“美丽乡村”考评奖励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奖励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较好的村(社区),并继续推行从各镇(街道)核定的清扫保洁经费中提留10%资金,作为市级考评经费,统筹支配、奖优罚劣。在保洁经费方面,市财政将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各村划拨清扫保洁经费。
在完善基础设施方面,按照省政府提出:“到2018年城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所有城市、县城步行10-1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简易厕所、步行25分钟左右就能找到一座标准公厕”的要求,我市计划用两年时间补齐目前公厕缺口,其中,2017年城区和沿海各镇计划新增、翻建或改建公厕50座,改造生活垃圾转运站5座,购置制式垃圾收集车30辆及配套垃圾收集桶,规范垃圾收运。
针对农村垃圾存在的乱堆乱放现象,我市将加大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对象是市城乡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及河流、湖泊、海岸带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排查范围将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重点排查区域市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以及河流、湖泊、海岸带管理范围。
在2017年治理基础上,明年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完成全市剩余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使全市所有农村卫生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其中,将在明年底全面取消村、社区垃圾池,淘汰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制式垃圾收集车,解决垃圾收集、运输二次污染问题。同时,将在市区范围内添置洒水车、喷雾车、扫路车、清洗车等环卫作业车辆,提高机械清扫面积,进一步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
(记者 林春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