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发改委对石狮市《关于呈报石狮市应急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作出批复,为提高石狮市供水应急能力,确保生产生活供水安全,同意实施石狮市应急水源工程。
石狮市应急水源工程为新建项目,项目包括奈清水库清淤扩容、莲湖水库扩容、水库连通管道、奈清水库与赤湖水厂连通管道、水库配套设施、引水一二期管道连通和相应的引水泵站技术改造。奈清水库和莲湖水库合计调节库容从133.3万立方米扩大到218.3万立方米,其中180万立方米作为应急水源调节扩容;水库连通管道总长503.264米采用单管DN1400钢管埋设,水厂与水库连通管道总长3043.64米,采用单管DN1800钢管埋设;一二期管道连通采用四管埋设,布置于西滨镇海烟沟左岸,管道总长6.58千米。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5561.54万元,资金来源由石狮市政府自行筹措解决。(记者 杨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