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市”,石狮重视渔业互保工作。近年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石狮市不断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和渔业互助保险同步发展。近日,石狮制订并出台《2017年渔业互助保险方案》,在确保财政补贴的同时,还增加了三类附加险,以进一步提高我市渔业风险保障能力,促进了渔业经济和谐发展。
从省渔业互保协会石狮办事处,记者了解到,渔业保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沿海渔船渔工责任互保,主要包括雇主责任互保、雇主责任附加人身平安互保、雇主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互保;另一类则是沿海渔船互保。据统计,去年我市共承保渔船759艘、渔工10886人,渔业保险保费达3376万元,其中获得省级财政补贴700多万元,石狮财政补贴500多万元。
“与去年相比,今年在险种上增加了三种附加险,进一步提高了风险保障能力。”相关人士介绍称,今年新增的附加险分别为: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责任互助保险。该险种赔偿主险第四条第二款项第一节下船舶碰撞责任不负责赔偿的四分之一部分,但在保险期间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船舶保险金额的四分之一为限;附加船东对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互助保险。该险种主要赔偿渔船航行中导致或引起任何第三者死亡或身体受伤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法律责任,依法应由船东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等;附加船舶碰撞事故不计免赔互助保险。该险种负责赔偿主险第十八条第一款项下船舶碰撞事故中应当由会员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
根据《石狮市2017年渔业互助保险方案》,财政补贴方面,雇主责任互助保险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20%;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第一档市级财政补贴50%;远洋雇主责任互助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10%;沿海渔船互助保险方面,保险金额按照每艘渔船的船质、船龄、功率和吨位估算其实际价值。保费财政补贴上,估价60—80%参保的渔船,省级财政保费补贴30%,市级财政保费补贴10%,船东承担60%。对超过估价80%的部分省级财政不予保费补贴,市级财政保费补贴10%。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我市相关部门还组织人员深入到渔村、船舶公司等地进行政策、业务流程讲解,以推进渔业互保工作,最大限度将应保对象纳入渔业互保范畴,扩大惠渔利渔覆盖面。
(记者林春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