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1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洪彦伟)欠款4万余元赖着不还,却开着30万元左右的豪车。日前,“老赖”张某在市区被石狮法院抓个正着,车辆当场被扣押,张某也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天。
张某在2013年间多次向李某购买布料,经双方结算,截至2013年7月31日,张某共欠李某货款315925.5元。结欠后,张某还款274000元,尚欠41925.5元一直未偿还。为讨回剩余欠款,李某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9月18日,石狮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41925.5及利息。但在判决生效后,张某依然未还款,还和申请人玩起“”躲猫猫”游戏。
今年1月23日,李某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虽查到张某名下有一辆奥迪A4的轿车,但尚未找到张某及其车辆的下落。2月28日上午10时许,石狮法院执行警务中心接到李某举报称,张某开着他的轿车在市区玉湖小区出现。警务中心立即安排执行司法法警前往现场,当场抓住被执行人张某,并将其车辆扣押回法院。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石狮法院决定对张某进行司法拘留15天。
据悉,若张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处置。同时,因张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在乘坐飞机、高铁、住酒店等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执行法官提醒,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以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