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火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去年,石狮市出台火锅餐饮场所气改电实施方案,明确火锅餐饮场所停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电磁炉等清洁能源的,市政府给予一定的改造资金补助。昨天,记者从市燃气管理站获悉,去年,我市有老三元、宝盖醉鹅、老四川、好来川、四川红等5家餐饮场所申请并完成气改电工作,市政府给予兑现补助资金2.3万元。
据介绍,我市去年确定的气改电补助标准为:经营餐桌1~10桌(含10桌),给予经营业主一次性补助3000元;11~20桌(含20桌),给予经营业主一次性补助4000元;21桌以上,给予经营业主一次性补助5000元。为进一步消除火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预计今年这一补助政策仍将延续。市燃气管理站希望各火锅餐饮场所积极实施气改电工作,并按规定申请改造补助。补助申请可向市燃气管理站(八七路东段市政综合楼二楼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提出,不明之处可致电8861938详询。对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安全隐患的,今年市燃气管理站将继续加大检查整治力度。相关餐饮场所应尽快实施气改电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施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