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石狮法院公开审理四起涉毒案件,四名被告人因贩卖毒品及容留他人吸毒,分别获刑六个月至两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这也意味着,这四名被告人春节期间无法与家人团聚。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平安石狮建设,石狮法院抓住春节期间群众活动频繁之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审理一批涉毒案件,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醒群众主动远离毒品。
女店主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获刑九个月
今年29岁的吴某,在市区经营一家花店,生意做得还不错。可曾两次因吸毒被行政处罚的她,不仅没有戒掉毒品,还一直在吸食毒品,甚至在其经营的花店容留他人吸毒。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6月至7月,吴某先后在其经营的花店里,三次容留黄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同年6月至9月,吴某先后五次在上述地点容留王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
经石狮法院审理,被告人吴某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男子两次贩卖毒品获刑两年七个月
年仅23岁的郭某,贵州人,案发前处于无业状态。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1月下旬的一天,郭某在石狮灵秀塔前一公寓内,以100元的价格贩卖甲基苯丙胺给唐某;同年3月21日,郭某在上述地点以100元的价格,再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给唐某。同年3月25日,郭某在上诉地点被公安人员抓获,并查获6.52克毒品海洛因及1.89克“冰毒”。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春节期间加大禁毒宣传
“春节期间是外出人员和大学生集中返程以及群众团聚、探亲的高峰期,也是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利时机。”据石狮法院刑庭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强化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拒毒、防毒能力,该院特地在春节前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拒毒、防毒的意识,调动了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营造了禁毒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与此同时,近年来,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治涉毒犯罪,有力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趋势。据数据统计,2016年,该院共审结涉毒案件111件,涉案人数151人。其中,贩卖毒品案件60件87人,非法持有毒品案件5件8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件46件56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重刑人数达3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达9人),重刑率为27.27%,重刑率远高于其他普通犯罪。同时,该院还严格控制涉毒案件缓刑的适用,没有涉毒案件适用缓刑,极大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郑秋玉通讯员吴斌斌黄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