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8日讯 为招揽生意,兄弟俩购买“伪基站”设备,为自己及商家发送短信广告达72497条。昨日下午,石狮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犯扰乱无线通讯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34岁的李某是江西金溪县人,案发前,他在石狮后花创业路创业大厦一楼经营一家通信店铺。2015年10月,为了发展业务,李某与弟弟李某飞通过网络购得一套“伪基站”设备,向周边发送手机店的分期广告,包含“急用小钱,小额快速贷款2000~10000,当场办理、当场拿钱”等推广短信,还留有电话号码和微信号等联系方式。去年2月11日,李某飞在老家因车祸,意外死亡。李某继续经营自己手机店,同时,继续对新开业的商家实施付费发送推广短信。
去年3月10日,移动公司石狮分公司网络维护人员小吴发现创业路信号不佳,经现场测试,发现数据异常,确认有人使用“伪基站”,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当场查获。(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子杰)